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2012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期。截至2月底,我市已有6957人向地稅機關進行了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。 據了解,今年是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的第七個年頭。為做好今年的個人自行申報工作,太倉地稅部門進一步優化申報服務,提供綠色申報通道、延時服務、節假日預約服務登門集中辦理申報、提供網上申報、郵寄申報、委托申報等服務方式。加強提醒服務,對年所得可能達到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及其所在單位發出申報提醒。在財產轉讓所得特別是個人房屋轉讓所得方面,著重以二手房轉讓資料為基礎,從中選出12萬元以上個稅自行申報的對象,提醒其盡快辦理申報。強化政策服務,完善專門咨詢臺、上門宣傳輔導、召開政策宣講會等措施。嚴格保密制度,切實保護好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,消除納稅人的顧慮。 地稅部門工作人員表示,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,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,都應在3月31日前向地稅部門辦理納稅申報;只要平時繳足稅,就不會重復征收。另外,年所得達到或超過12萬元的市民,如在過去一年中有應繳未繳、應扣未扣的稅款,只要在自行申報期內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并補繳稅款,稅務機關不予加收滯納金,也不罰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