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(fā) 國土資發(fā)〔2011〕180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,解放軍土地管理局,部有關直屬單位,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,部機關各司局:
《全國土地變更調查工作規(guī)則(試行)》經國土資源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,現(xiàn)予以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