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下午,市殘聯兌現了2016年度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,我市61家符合政策的單位共獲得獎勵金54.96萬元。 根據《江蘇省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和超比例獎勵辦法(試行)》的相關規定,按比例補貼標準為,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的,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給予按比例補貼;超比例獎勵標準為,每超比例安置1名殘疾人,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給予超比例獎勵,不重復享受按比例補貼,累計獎勵不超過3年。本次獎勵的是2016年度的用工情況,按照當時最低工資標準1820元執行。
據了解,2016年發放了2014年度的獎勵金78.96萬元,2017年發放了2015年度的獎勵金48.38萬元。根據前三年的數據,市殘聯統計出全市有32家企業累計享受該項政策獎勵滿3年,將不再享受此政策。
獎勵兌現后,市殘聯還就此項工作的年審網上申報業務為企業進行了培訓。
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將獲補貼和超比例獎勵